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临2009-025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八次监事会于2009年10月29日在包头市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富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同时,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09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更换公司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继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5、公司没有违反其他财经法规的行为。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9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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