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62 股票简称:北方股份 编号:临2010-01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九次监事会于2010年4月2日在内蒙古包头万號国际酒店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富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肖富强先生、柴艳丽女士。
3、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时,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4、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经审议及超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阿特拉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亿元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额度5亿元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
(1)2009年,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继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各项重大决策符合法律程序,符合股东利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09年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符合公司实际。
(3)公司2009年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没有违反其他财经法规的行为。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肖富强先生:出生于1965年,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科长、副部长、部长,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部长,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北方股份董事。现任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北方股份监事。北方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柴艳丽女士:出生于1973年,南京理工大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北京理工大学在读博士,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资产管理处副处长。现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资产经营处处长,北方股份监事。北方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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